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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6年成都市游泳救生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班的通知

各区(市)县体育行政部门、高新区、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社会事业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积极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和认证工作,为游泳经营场所培训合格的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救生员,保障游泳健身群众的生命安全以及群众游泳健身的需求,做到持证上岗。根据《关于开展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6]589号)文件和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开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开展游泳救生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考核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体职鉴字[2008]21号)精神,结合《成都市游泳场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我基地(成都市游泳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受四川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委托,开展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技能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符合申报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游泳救生员职业资格鉴定基本条件,在全市经营性游泳场(馆)、俱乐部、会所、宾馆及水上游乐场所(含漂流)从事救生、游泳指导的人员。

游泳救生员基本条件:

(一)初级游泳救生员

1、具备一定的游泳技能(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并能够潜泳20米——蹬边出发)的人员。

2、年满18周岁,具有初中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二)中级游泳救生员

1、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含3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2、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国家二级以上等级的运动员,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3、取得初级游泳救生员等级证书的高等院校体育专业(游泳)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含2年)且无安全责任事故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基本条件:

(一)初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1、年龄须在18—60岁,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2、持有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会四种泳式,能完成100米混合泳。

(二)中级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

1、取得本职业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二级以上(包括二级)运动员等级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至少1年

3、高等院校体育专业专科以上毕业

二、培训内容和方式

        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讲求实效原则,紧密联系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特点,注重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教学过程中教师讲授与学生实践,答疑与讨论相结合,以教师讲授为主。游泳救生员集中授课内容是《游泳救生员培训大纲》,分为理论知识与技能操作两部分,由业内专家授课。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课时按照《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大纲》规定标准执行。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项目

培训时间

培训地点

游泳救生员

4月25日-4月29日

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

5月16日-5月20日

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

5月23日-5月27日

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

6月20日-6月24日

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

社会体育指导员

6月13日-6月17日

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

四、考核鉴定

        考核由四川省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组织统一鉴定。根据《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标准》及《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标准》要求,分为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理论考试为闭卷笔试1小时,技能考核由鉴定考评员现场评定。

五、证书

        鉴定考试合格者将分别取得由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体育总局统一颁发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游泳)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救生协会游泳救生员注册证书》(简称“两证”),证书可全国通用。

六、相关费用

培训项目

培训费

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费

注册费

游泳救生员(初级)

500元

170元

50元

游泳救生员(中级)

700元

225元

50元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

600元

150元

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

800元

205元

注:1、培训费含救生员全国统一服装(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的),授课费,场租费,教材费等

2、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费由四川省体育行业职鉴站收取

3、游泳救生员注册费由四川省游泳协会收取

七、报名办法及有关说明

(一)报名时间:每期开班前20天至开班前10天。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猛追湾游泳场培训报名处

(三)请各学员自带游泳服装及泳帽,培训前将进行相关测试,测试内容如下:

1、游泳救生员:25米速度游男子20秒、女子22秒

蹬边出发潜泳20米

2、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100米混合泳测试, 2分05秒

测试达标和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并完善下列手续

(四)相关资料:

1、参加游泳救生员培训请填写《成都市救生员培训报名表》1份(见附表1)。另提供蓝底小二寸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报考中级需另提供: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从业证明原件。

2、参加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初级培训请填写《成都市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报名表》1份(见附表2)及《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2份。另提供蓝底小二寸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2份,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游泳救生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2份;

参加游泳社会体育指导员中级培训请参照初级提供所需资料,并提交本职业初级资格证书、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从业证明原件。

(五)联系人:熊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86920743。

特此通知。

附表1

附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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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2月24日